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会议、文件档案管理制度
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会议、文件档案管理制度
第一节、 秘书处会议制度
一、会议形式:
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;秘书处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,会议由秘书长主持;各部门工作会议每周召开一次。
二、会议内容:
(一)学习贯彻重要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。
(二)讨论研究阶段性工作。
(三)检查各项制度、各个岗位工作职责执行情况。
(四)民主生活。
(五)需秘书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。
三、参加人员:
秘书长办公室会议由秘书长及有关部门主任参加;秘书处工作会议由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参见;各部门工作会议如有需要,可请分管的副秘书长及秘书长参加。
四、会议纪要
(一)秘书长办公室讨论决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归档。
(二)秘书处工作会议应有专人记录。
(三)各部门工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本和专人保管。
第二节、文件处理和归档立卷制度
为加强协会的政务工作,切实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公文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公文的种类及内容
(一)《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文件》
1、文件字号为“省有机协”
2、文件的主要内容:
(1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决定、决议、指示;
(2)转发主管单位及国家有关协会的文件;
(3)报送给上级机关的文件;
(4)印发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决议、决定;
(5)以协会名义安排和部署工作;
(6)以协会名义印发的其它文件。
(二)《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函件》
1、文件字号为“省有机协函”
2、文件的主要内容:与平行、不相属的单位商洽工作,询问和答复问题。
(三)《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秘书处文件》
1、文件字号为“省有机协秘”
2、文件的主要内容:
(1)以秘书处名义召开会议的通知,形成的会议纪要;
(2)以秘书处名义向协会领导的请示、报告。
二、行文规则
(一)文件处理程序:
1、协会向上级单位报送的请示、报告、以及向下属单位印发的通知,要以协会名义上报、下发;
2、协会秘书处向协会领导的请示、报告对内部机构印发的通知,要以秘书处名义上报和下发。
(二)文件登记:
文件登记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编号登记、登记项目包括时间、编号、标题、发放份数。
列入必须登记的文件:
1、上级机关来文;
2、其它单位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;
3、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以上报的各种请示、报告;
4、以协会名义签订的协议;
5、具有本会机密性质的文件。
(三)文件审核与审批:
凡以协会或秘书处名义发出的文件、以及工作计划、总结、规章制度等均由秘书长核稿,报送常务副会长或会长审批。
三、公文的打印与核对
(一)需打字的文件、便函均由秘书长统一安排打字,由拟稿人员负责校对;
(二)文件印出后,要由核稿人判定无误后方可发出。
四、公文立卷
(一)公文立卷要分类准确,根据发文机关、问题、时间、名称等公文特征进行归档立卷,同时要有利于保管、查找和利用。
(二)凡以协会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、报告等文件,在有关单位批复、答复或文件办理结束后,应及时将办文结果归档。
(三)按文件归档、立卷的有关规定,修改文件或签批文件应使用签字笔,不要在左侧装订线处签批或修改公文。
五、公文保密
(一)文件制发
1、文件制发前要认真登记、编号、核定份数;
2、在接稿、打字、核对、印刷等工作程序中,要严格把关、对带有密级的文件要严禁多印;
3、发文要登记,文件发出前要逐件核对,严防错发、漏发。
(二)文件管理
1、严格执行文件传阅范围,未经领导批准,不准擅自扩大。
2、凡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,应及时交负责档案的同志归档管理。
(三)文件销毁
1、销毁文件、资料、内部刊物要按规定编制销毁清册、履行批准手续后,再行销毁;
2、实行两人监销制,销毁前必须认真清点销毁清册,防止误销或漏销。
六、印章、介绍信管理
(一)协会和秘书处的印章、介绍信,由秘书处办公室设专人负责管理;
(二)工作用印章、介绍信,经秘书长批准后,由印信管理人员开信、盖章;
(三)不得使用空白介绍信;
(四)印信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,遵守制度,严格把关,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,不得擅自作主;
(五)未经秘书长同意,印信不得自行交予他人代管。
(五)本制度从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。
广东省有机农业协会
2023年6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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